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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 恩施州一企业购买森林碳票赔偿大气污染 2026年01月07日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向烨 记者江车)恩施州近日办结一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涉事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采用认购当地生态产品“鄂西林碳”森林碳票核定碳汇量的方式,履行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系全省首次将大气污染损害赔偿与地方林业碳票交易机制成功衔接。

涉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违规操作排放大气污染物。除依法接受处罚外,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被科学、定量评估为13404元。在州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创新采用了替代性修复方案,涉事企业将全部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鄂西林碳”森林碳票核定碳汇量。通过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涉事企业最终认购并即时核销了对应134.04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汇产品,专项用于赔偿企业生产的违规排放对大气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