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庹文佳、通讯员潘庆芳、崔新武)2月10日,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示范县的通知》,襄阳市、宜昌市、黄冈市、咸宁市、荆州市等5市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将分别获得1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襄州区、当阳市、武穴市、通山县、孝南区、掇刀区、广水市、宣恩县等8县(市、区)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分别获得4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加之此前38个乡镇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将分别获得2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奖励。今年“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奖励资金达1.58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2年底,我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超过26万公里,位居全国第三位、中部地区第一位。在村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