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陈寅、徐威)以零换整为幌子,诱导老人拿出钱,伺机偷梁换柱,用假币换真钞。近日,经浠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1年,王某了解到牌友高某能弄到假币,便主动向高某购买一批假币,利用经常跑农村拉活的机会,瞄准农村留守老人行骗。当年3月,王某骑着摩托车来到洗马镇某村,以买土鸡蛋为由头,和留守老人元某搭讪,之后,王某请元某用零钱换整钱,当元某拿出几张百元大钞交给他,他又编造理由,偷偷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币调换真币。
办案检察官认为,王某前后多次购买伪造的人民币,数额巨大,且多次使用假币,社会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