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3月15日

伐树144棵 补植516株

湖北首例生态修复判决成功执行

农村新报讯(记者胡俊涛、通讯员李镇海、王超)“通过现场检查,被告杜某某补种的树木符合补植复绿标准,通过验收。”3月9日,十堰市林业局、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组成验收组,来到丹江口市安乐河村白果树沟,现场对湖北省首例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案判决执行开展验收。

2021年8月至9月,襄阳籍男子杜某某非法在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龙家河村采伐杨树144棵。2022年8月1日,杜某某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杜某某滥伐林木数量多、范围广,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2022年12月27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杜某某补种树木,并保证成活432株,赔偿生态功能损失4926.91元,用于认购碳汇。

这是湖北省首例碳汇补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执行过程中,丹江口林业管护中心指导杜某某严格按照补植复绿标准,共补种紫薇、红叶碧桃、竹子等516株,面积5.8亩。目前,紫薇树已发芽,红叶碧桃树花骨朵含苞待放,达到生态修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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