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通讯员 金良均 柯静怡
“没想到公路硬化了,这笔钱还能退还给我们,太感谢你们了。”看到前来回访的镇纪委干部,郧西县马安镇马安关村村民李某、曾某两人连声道谢。
事情还要从一次信访举报说起。今年1月,马安镇纪委收到举报,称马安关村村干部存在违规收取硬化公路费用的问题。
镇纪委第一时间走村入户开展核查。“2015年我们村硬化公路,我家距公路10来米,我和邻居想把从公路到家门口的路一起硬化了,一起给了村上8000元钱,这是当时村上书记给我开的收据。”李某拿着皱巴巴的条据说,“后来我听其他村的人说,修路是国家的钱,那我们的钱去哪了?”
面对纪委干部询问,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易某坚定地回答:“到户公路不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内。当时他们两户强烈要求硬化门前公路,我提出让他们自筹8000元钱,他们同意后施工队一起硬化了。”
为一探究竟,纪委干部找到农村公路局调取原始验收资料,并再次找来易某“寻求真相”。“验收专班工作人员记录的范围包括李某、曾某家门前路段。”面对铁证如山的《公路验收登记表》,易某羞愧地低下了头。
原来,到户公路确实不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内,但后由于镇村积极争取,李某、曾某两家门口的路也一并纳入验收范围,并由县交通局拨付工程费用。事后,易某未将村民自筹的8000元钱退还,也未上交集体账户。
2月23日,在镇纪委以及群众代表共同见证下,易某归还了李某、曾某的8000元钱,并受到了相应党纪处分。
“作为村干部,我不但没有成为群众的‘贴心人’,反而辜负了群众的信任,组织给我的处理是及时的。”面对宣布处分决定的纪委工作人员,易某惭愧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