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频发,人为因素须严控
春季天气干燥,草木生长,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有哪些?如何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发现森林火灾该怎么办?近日,湖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应急厅火灾防治救援管理处处长刘源望进行了详细解答。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易烧毁林木、烧毁林下植物资源、危害野生动物、引起水土流失、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引起空气污染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危害极大。
刘源望介绍,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自然火和人为火。自然火是指雷击火、陨石降落、滚石火花和泥炭自燃等,主要发生在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原始林区。人为火又分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生产用火是指农林牧业生产用火和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用火则主要是指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由于湖北林区林地与居民生活、耕地等交错分布,森林火灾多由人为因素引起,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等排前位。
森林防火,重在平时预防
“湖北林区地形复杂,山高坡陡,且人员分散,森林火灾扑救难度较大。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关键在于平时的预防工作。”刘源望提醒,要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五不烧”。高温、干旱和大风等极端不利天气时,各地应及时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十不要”是指:一是不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二是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三是不要在林区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四是不要山上烧烤或野炊;五是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六是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七是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等;八是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九是在乘车时不要向外扔烟头;十是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
林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不准”: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烧,二是未开好防火隔离带不烧,三是未组织扑火人员、准备扑火工具不烧,四是无人看守不烧,五是大风等不利天气不烧,严防意外跑火引发森林火灾。
刘源望提醒,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以及故意放火,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头脑冷静,紧急避险自救
遇到森林火灾该如何紧急避险?刘源望表示,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主因是高温灼伤、一氧化碳中毒、烟尘窒息以及倒木、滚石砸伤等。遇到森林火灾时要保持头脑冷静,可采取以下四种避险自救措施:
一是点火解围,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点顺风火,跟火进入火烧迹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紧贴湿土呼吸或用湿手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二是强行顶风冲越火线。当点火或其他条件不具备时,选择已过火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切忌顺风跑。三是卧倒避烟火,如在有河流(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两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烟火。同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扒个土坑,紧贴湿土呼吸,可防止烟雾呛昏窒息。四是快速转移,当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发生伤亡。
刘源望提醒,发现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当地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值班电话,简洁明了介绍火情发生地点,火势大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