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6日

蕲春县检察院跨区移送线索 填补异地监督“真空地带”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黄刘肖婧)近日,蕲春县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的信件。信中反馈该院向其移送的法律监督线索办理情况,并表示,浦东新区检察院已就该区法院对缓刑罪犯黄某未及时交付执行问题,向区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已采纳并回复。

2022年10月7日,该院第三检察部,收到浦东新区法院邮寄送达的关于缓刑罪犯黄某的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交付执行文书,发现执行通知书上写明“缓刑考验期自2022年9月3日起”,距收到文书当日已过了1个多月。

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经调查核实,浦东新区法院未依法在十日内将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即社区矫正机构,导致黄某超过一个月才被纳入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和执行机关不在同一行政区划比较常见。”承办检察官介绍,此次,该院首次将该法律监督线索在线上办案系统建案,线下逐级向浦东新区检察院同步移送,取得了良好的反馈,填补了原来的异地监督“真空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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