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梅雯倩)近日从省民宗委获悉,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授牌,我省有7家单位入选。
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83个地方和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湖北7家分别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街道起义门社区、武汉唐古拉汉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英子姐姐”网络助学团队工作室、湖北孝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