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吴志刚)“法官,我们不闹了,两个孩子还指望着我们呢,衷心感谢文法官和调解员。”前不久,在红安县高桥镇程河村“共享法庭”里,人民调解员梅勇和杨彩云线上开庭调解,当事人曾某某、王某某的离婚纠纷案件。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夫妻重归于好。
曾某某与王某某2014年登记结婚,先后育有两子。孩子出生后,女方长期在县城,男方在乡镇打零散工。双方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女方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后因双方未能同时到场办理手续,男方一气之下便诉至法庭起诉离婚。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法庭庭长文娇收案后,将案件指派到“共享法庭”所在地程河村。程河村村委会主任、“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邓小华,迅速安排人民调解员梅勇、杨彩云及乡贤进驻“共享法庭”调解。
红安县人民法院院长黄建军介绍,程河村“共享法庭”是县人民法院参与服务共同缔造工作的首家人民法庭试点,由该村委会主任担任庭务主任,负责日常管理;法庭庭长、派出所干警、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特邀心理咨询师负责日常工作。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响应机制、诉调对接机制三项机制,强化与综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的协同,与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的衔接,指导基层组织提升治理能力,发动群众共同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共享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延伸,打破了法官单一调解的格局,更多地调动人民调解员、乡贤五老等社会力量参与。”黄建军介绍,程河村“共享法庭”自今年1月建立以来,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