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程珊、徐梦)“你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但鉴于你们犯罪情节轻微,对你们作出酌定不起诉,希望你们珍惜法律给予的从宽机会,真心悔过。”近日,蕲春县检察院对3名偷越国境的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宣告和集中训诫。
今年3月,该院先后受理了万某某、陈某某、骆某某偷越国境案。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材料后发现,3人均是受他人高薪诱惑后,结伙偷越国境到缅甸一次,刚达到立案标准。3人在缅甸均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在收到国内的劝返通知后,主动到口岸投案。鉴于上述情况,办案检察官认为,3人的犯罪情节都较为轻微,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检察官到3人所在的各个村委会走访调查发现,3人在村里一向表现较好,偷越国境也是为了谋生,在回国后也找到了新的工作。
随后,该院举行公开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对3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案件的法律适用及拟作酌定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详细说明,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