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记者董园园、通讯员毛高能、肖耀杰、孔令学)“民警、律师、村干部都在场,大家当面讲清楚,此事说过撂过,不再纠扯。”7月1日,在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调专班努力下,白浪街道小河村王某和邻居张某达成和解,一场持续13年的地界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这是该区公安分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2万常住人口中有三分之二是外来人员,属于典型的城乡接合部,治安压力较大,辖区每年多达8000余起接处警任务,全部压在20名民警身上。这些警情大部分是家庭、情感、邻里、债务纠纷等非警务类,短时间处理不完。
如何解决警情高发、警力不足问题?2018年起,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争取区司法部门支持,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把律师引进基层派出所常年坐班,由律师、民警、村(社区)干部等力量联合调解,每年通过律师驻所民调介入消化警情类矛盾纠纷约700起,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根据社区民警工作需要,驻所律师还会随警进入村(社区)进行“巡诊”,以案释法,现场调解矛盾纠纷。
“过去,许多村民遇到问题用争吵、撒泼等不理性方式处理;如今,他们会咨询驻所律师,选择司法途径。”白浪街道马路村治保主任张林说,律师“随警巡诊”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基层管理压力得到缓解。
同时,全区9个村(社区)分别明确一名民警担任村(社区)支部副书记,与驻所律师、村组干部、治保干部、网格员等组成“五位一体”基层综治力量,联合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巡查调解、反诈宣传等,对婚恋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涉企矛盾、物业纠纷等实行建档跟踪、合力施策、包案化解,将调解工作渗透到工业园区、村组社区、背街里巷。
“如今,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现象越来越少。”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李青表示,“驻所民调”机制将公安机关的行政效力、律师的法律效力、村干部的自治效力甚至包括当事人亲属的亲情效力、法院的强制效力等有机整合,向各类矛盾纠纷打出调解“组合拳”,引导群众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