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徐威、谢梦姗)“这么热的天,感谢大家大老远过来做工作,还帮助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7月28日,在浠水县关口镇某村举行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受害人方坤(化名)对办案检察官说。在武汉军事检察院和黄冈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以及县委政法委和县人武部的共同努力下,一起涉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受害人方坤是一名军属,因琐事和方硼(化名)在争执过程中受伤。办案检察官考虑到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方硼已年满75周岁,且具有自首并认罪认罚等情节,便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方坤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黄冈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方坤的外孙时均(化名)系某部队军官,在得知相关情况后,一直忧心此事,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其所在部队向武汉军事检察院发函商请依法妥善处理该涉法纠纷。
武汉军事检察院和黄冈市检察院就该案件联席会商后一致表示,该案是一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邻里矛盾,案件情节轻微,考虑到当事人双方都已年近古稀,于是武汉军事检察院和黄冈市检察院联合举行上门听证会。
听证人员听取方坤的申诉意见后,办案检察官向方坤说明拟不予支持申诉的理由,并推心置腹地劝说,最终解开方坤的心结。方硼当场支付赔偿金,方坤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和撤销刑事申诉申请书。
浠水县检察院回访了解到,方坤家条件困难,决定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