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2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系列宣传之六——

江陵 高位推动、高效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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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江陵县自2021年2月明确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以来,高位推动、高效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全县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绿色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供应量不断增加。

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并落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

执法打击力度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被纳入综合执法范畴,确保了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高效。

质量安全宣传氛围浓厚。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明显增强,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公众参与氛围浓厚。

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下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监管责任。制定了江陵县创建实施方案,县、乡、村分别成立了创建工作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方案并签订责任书。县财政编列预算498.24万元,保障了创建工作正常经费需要。

——健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县、乡、村分别由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员负责。截至目前,全县有11个乡镇农安监管站,村级农安监管网格员131名。

——广泛宣传培训,营造共创共享氛围。充分利用新江陵公众号、广播村村响、LED显示屏、横幅标语等载体,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开展新农安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农安法培训110场次,培训人员1.5万余人次,印发宣传手册1万份,各类宣传培训资料2万份。

——强化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实现了从仓库到经营门店到田间,从田间到经营门店到仓库的双向全过程监管。2021年以来,共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1280家(次)、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760家(次),抽样送检农业投入品样品232个批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宗,移送县公安机关1宗。

——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品牌认证制度。以打造“千里江陵”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工作及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全县授权使用“千里江陵”公用品牌企业达25家,24种农产品获绿色食品认证,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1个。同时,获中国驰名商标产品1个、中国好粮油产品5个,农产品展销会金奖产品21个。“千里江陵”系列大米、长江缘小龙虾、江陵金菊、江陵三湖黄桃畅销全国。

——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升管理实效。通过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来源可查询、可追溯。有序推进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建设。如三湖黄桃智能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在订单农业、认养农业以及产业融合拓展上,有效赋能产业融合。通过优质粮食工程全面实施,实现了“千里江陵”大米品质提升,其工作模式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刊推介并在首届全国乡村振兴品牌大会上交流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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