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韩光磊、吴航帆)一农村老汉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后报警自救,结果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浠水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29日,62岁的吴某在汪岗镇一亲戚家里吃饭喝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当行驶至马石庙村老村部路段处,不慎掉进了路边的沟里,吴某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吴某一身酒气,遂对其进行检测。最终,从吴某的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223.97mg/100ml,系醉酒。
8月25日,浠水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月29日,该院以吴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