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8日

警惕假冒“订单农业”的伤农骗局

侯馨远


做农业本就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收益更多依赖“细水长流”式的精心经营,要对农业的收益回报有更加理性的认识,以免中了骗子的圈套。相关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此类骗局露头就打;还可发挥村集体、合作社等作用,引导更多散户抱团发展,给农户提供更靠谱的订单农业合作渠道,让农户种得心安、多得收益。

据媒体报道,近期市场上出现了披着“订单农业”外衣的骗局。在这种骗局中,种植户从食用菌厂购买的菌包,宣称种植周期短、产量高、包技术、包回收,货拿到手却是部分已霉变的“三无产品”;有的农户与公司签订菌种购销合同,可等鲜菌种出来,公司却失联了,收获的鲜菌没人回收,自己也没有销售渠道;有的养殖户按照公司技术要求养殖,高价购买公司的防疫药品,鸡苗却大面积死亡……面对公司承诺“包技术、包回收、零门槛、高收益”的所谓“订单农业”,农户满怀期待地买种购药,到头来却落入骗局、血本无归。这种诈骗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户利益,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务必严加监管、严厉查处。

订单农业是近些年兴起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因为“手中有订单,种地心不慌”,受到不少农户的欢迎。生产者往往先和购买者签订订单,再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增加农户种植养殖收益,有利于农产品供给端更好地与市场需求端对接,帮助农户解决“种什么、种多少”“卖不出、卖不好”的难题,另一方面作为购买方的公司往往会在种源、农资、技术等方面对农户进行指导,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把控,有利于促进农产品品质的优化提升。

在现实中,许多农户通过参与订单农业,获得了更稳定实惠的收益,一些地方特色产业也由此得到快速发展。然而,个别心怀不轨的厂商则利用农户对订单农业的信任心理,假意承诺能回收农产品,还能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实则借机售卖伪劣农资,甚至通过各种方式故意让农产品“种不出、养不活”,将回收产品品质不合格的责任单方面推卸给农户,逼着农户解除合同、承受损失。特别是一些对订单农业感兴趣的种养新手,因为不懂技术、难寻销路,再加上被厂商高于市场价的回收价格诱惑,更容易被骗。

事实上,导致农户利益受损的此类骗局并非真正的订单农业,而是披着“订单农业”的外衣,行诈骗农民之实。此类骗局伤农不浅。对农户来说,满怀希冀却落入陷阱,遭受的是情感上和经济上的双重伤害;对行业来说,不法分子透支的是农户对市场的信任,损害的是行业健康发展必要的良好秩序。怎样有效地打击此类假冒“订单农业”的诈骗,让农户更放心、更积极地参与订单农业,更好地享受到这种新型生产经营模式带来的实惠,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农户的防骗意识与能力。仔细梳理这些“订单农业”骗局,可以总结出其中的一些常见骗术:从种苗农资到回收利用的大包大揽,高于市价的农资成本和回收价格,舍近求远的长途运输回收方式……归根结底,这些骗术都是为了画大饼、卖农资,让农产品养不活、不回收。相关部门可以把这些套路总结出来,用生动易懂的形式表现出来,多讲真实的案例,多用鲜活的标语,提示农民认清套路、不贪小利、不怀侥幸,不轻信广告宣传,通过正规商家购买种苗农资,与正规企业开展订单农业合作。

另一方面要落实监管,完善履约监督机制。对于农户的相关投诉要及时回应、细致调查,尽可能帮助农户挽回损失,尽快查处惩治不法厂商,避免更多农户被骗。在加大监管、惩处力度的同时,还要以更完善的保障措施为订单农业发展、农民切实增收保驾护航,引导参与订单农业的合同双方通过加强违约成本、购农产品收入保险等方式规避风险。可参考其他地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方式,比如云南省陆良县板桥镇就规定所有订单农业合同必须在镇政府备案,由镇里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此举有利于将开展订单农业的企业全面纳入监管,减少失信行为,维护农民权益,值得借鉴。

还要提醒农民朋友特别是种养新手的是,做农业本就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收益更多依赖“细水长流”式的精心经营,要对农业的收益回报有更加理性的认识,以免中了骗子的圈套。相关执法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对此类骗局露头就打;还可发挥村集体、合作社等作用,引导更多散户抱团发展,给农户提供更靠谱的订单农业合作渠道,让农户种得心安、多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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