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戴蕾、通讯员李林、邬强)1月5日,《孝感市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正式出炉,孝感市级保障资金由之前的每年1000万元增至每年6000万元,重点支持孝感主城区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强化人才培育激励、提升人才服务保障力度。
《孝感市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对孝感现有人才政策进行了系统优化和升级,将服务对象拓展到全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更加突出对高精尖人才的培养和支持。
加大对中省科创平台的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奖励标准由之前的50万元增至100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奖励标准由之前的10万元增至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专业型研究所(公司)、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对企业引进的产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专业紧缺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0万元、20万元、7.2万元的生活补助,没有住宿安排的可协调入住人才公寓;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在孝感城区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可3年免费入住人才公寓;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在孝感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分别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8万元;分级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池,统筹调剂专项事业编制,用于满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对企业引进的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可协调安排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