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24日

通城法院进村公开审理涉毒案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罗军、陈琼)1月16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在隽水镇油坊村巡回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某、胡某、吴某等3人涉毒案,有力震慑毒品违法犯罪,宣传教育群众。这是通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依托咪酯案。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9月30日,被告人李某通过被告人胡某得知可到邻省岳阳市找李某甲购买依托咪酯(俗称“烟粉”),当晚李某邀被告人吴某帮忙开车前往岳阳市购买无果后返回通城。去年10月6日,李某再次要求吴某帮忙开车,3人再次一同到岳阳购买依托咪酯,李某、胡某最终以3.2万元在李某甲手中购买约80克依托咪酯。去年10月7日,李某、胡某来到隽水镇一出租房内,将购买的部分依托咪酯制作成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数十个,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在李某车内查获剩余疑似依托咪酯2包,净重为54.176克;在其住处搜得的2包疑似依托咪酯和疑似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均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

合议庭认为,本案应当以涉嫌毒品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中,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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