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3日

公 告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将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或长期无法联系的账户进行清理,下列单位符合清理条件,请于即日起三十日内到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内开户网点办理账户撤销手续,逾期不来者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按照相关规定销户处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专户管理,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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