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7日

以“补植复绿”守护绿水青山

巴东法院用司法手段筑牢生态屏障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胡适、马玉琼)日前,巴东县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张某兵在该县法院和县林业局的共同见证下,种下柳杉等树苗,并播撒草籽,对被其毁坏的5.49亩林地重新注入一片绿色。

该行政处罚案件圆满履行,缘于巴东县法院向县林业局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

2023年,巴东县法院结合办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的实际情况,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就如何执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出台实施细则,对不宜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主管部门履行催告程序,当事人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以规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

收到司法建议后,巴东县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具体文件,对催告、代履行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第一时间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落实情况。

本案中,张某兵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3年初开挖山林建设养猪场,私自占用、毁坏林木5.49亩。巴东县林业局依法对张某兵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恢复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张某兵逾期未履行恢复原状的义务,后经县林业局催告,张某兵仍未履行。

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实现生态修复目的,巴东县林业局按照司法建议的要求,到现场督促张某兵履行,并邀请法院到场见证。

巴东县人民法院院长刘青松介绍,2023年以来,巴东县法院强化府院联动,以司法建议为抓手,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了“一类案一建议”“一建议一成效”的行政诉讼司法建议机制,累计发出司法建议14份,与行政部门共同开展护绿行动13次,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协同治理,共护一江清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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