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1日

最高奖励30万元

“随县十条”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徐思弘、通讯员郑道凤、陈丁雯)4月26日起,随县《促进休闲度假区民宿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暂适用于随县大洪山、桐柏山休闲度假区规划范围内,含洪山镇、三里岗镇、长岗镇、淮河镇、桐柏山太白顶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划内民宿。

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整片开发历史文化村落、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集聚发展等级民宿,或者引进高端连锁民宿品牌项目并建成营业的,随县将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对成功创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对应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在随县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国内知名品牌民宿,经评定达到国家丙级以上标准的,每新增一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民宿经营户达15户以上,接待游客床位数达90个以上,餐位数达300个以上且符合发展规划的民宿集聚区,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村集体20万元奖励。对投资1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民宿,由县财政部门按贷款利率50%的标准进行贷款贴息,单个民宿项目贴息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民宿项目贴息年限最高2年。对回到原户籍所在地范围内创办民宿的人员,5年内在随县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2024-05-11 最高奖励30万元 7 7 农村新报 content_273209.html 1 “随县十条”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