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瞿燕)从通城县人民法院获悉,上月底该法院在城关人民法庭组建涉企专业团队,与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互联互通,成立涉园区、中小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四类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截至7月2日,已通过“共享法庭”立案4起、调解9起。
“共享法庭”旨在以机制建设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城关人民法庭固定2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负责诉调对接,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这四家共建共享单位各确定1名庭务主任和至少1名特邀调解员分别负责工作对接和纠纷调处。五单位之间以“一根网线、 一块屏”和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实现信息共享共通,进而完成网上立案、调解指导、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这五项主要工作。
在“共享法庭”,充分发挥四家协作单位专业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商事纠纷的专业优势,对涉相关行业市场主体的商事纠纷,开辟诉前调解专项通道,调解协议达成一起确认一起,促进商事纠纷零成本源头化解。
据介绍,“共享法庭”还将辖区内优质企业列入“红名单”,对“红名单”企业确定专人服务,做到纠纷即发即调,减少企业涉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