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1日

红安法院发放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谢佩、谭艳华)7月24日,红安法院占店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并向当事人发出首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

彭某与熊某二人婚后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彭某向红安县人民法院占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二人就财产分割、孩子归属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约定彭某与熊某自愿离婚,婚生女由男方熊某抚养,女方彭某定期支付抚养费。

但是,双方在探望时间、频率、方式等问题上始终有分歧,彭某担心以后很难见到孩子,熊某也担心彭某的探望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

为消除双方的顾虑,承办法官文娇建议二人签署《保障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在承诺书中对于双方依约合理行使探望权和依法配合双方行使探望权做出约定和承诺。

经过慎重考虑,二人在法官的引导下,共同签署《保障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承办法官文娇介绍,签署《保障探望权履行承诺书》,不仅能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添法律保障,也可以提前告诫当事人违反承诺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和约束当事人正确行使探望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探望、执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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