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31日

酒后打人致轻伤面临刑诉

宜都检察官力促刑事和解化干戈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朱向洲)“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真诚悔罪。”近日,宜都市检察院对致人轻伤的李某宣布不起诉决定,李某很是激动。

去年8月的某天凌晨,李某与朋友宵夜后准备打的士回家,正巧碰到罗某乘坐的士在他面前下车。李某邀约的士,但的士司机并未理睬,李某便骂了的士司机一句。刚下车的罗某以为李某是在骂自己,便回骂李某。在酒精作用下,气愤的李某用头撞击罗某面部,致罗某倒地。后罗某经鉴定为因外伤致鼻骨粉碎性骨折,达轻伤二级。

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宜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与双方沟通时,李某说罗某在侦查阶段拒不见面,并且要求20万元的赔偿。受害人罗某说自己因鼻骨骨折毁容,后续需要做矫正手术,且李某与自己沟通时态度不好。如果李某不赔偿20万元,自己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官组织双方在宜都市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主动赔偿受害人罗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并真诚向罗某赔礼道歉;罗某对李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宜都市检察院遂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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