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4日

心存侥幸非法电鱼 公安县一男子被罚巡湖151天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文凯、通讯员夏海燕)“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在巡湖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一直在向周边群众宣传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近日,面对回访的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行“以劳代偿”修复生态的村民周某,已从一名生态“破坏者”成为了“守护者”。

今年5月26日凌晨,周某使用电捕鱼工具在公安县南平镇松东河黄家湾段捕捞,准备回家时被民警抓个正着。周某于禁渔期内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7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办案中,检察机关与周某磋商达成《公益损害赔偿协议》,考虑到周某身患疾病、家庭困难,不具有生态修复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能力,为兼顾恢复性司法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温度,检察官决定让周某通过“劳务代偿”方式还清生态受损“欠账”。自7月3日起,周某在公安县某村两委的监督下开展巡湖工作,直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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