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办
人口密集区所在的地质灾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地质灾害减灾能力建设,制定地质灾害减灾防灾工作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灾情上报、培训演练等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隐患与风险清单,要精细到户到人,开展精细化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制作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图,对隐患点位置、风险区范围、避险路线、避险场所予以明确告示。
根据区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建立必要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针对重大灾情或险情隐患的地质灾害应开展专业监测,同时建立巡查排查群测群防网络,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配备群测群防员。
对存在失稳风险的地质灾害体,应进行搬迁避让或专门的勘查设计,及时治理,消除隐患与风险。
当有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险情时,受影响的旅游景区、码头等要实行临时关闭,应组织受威胁的人员及时避险。
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制作地质灾害科普读本或视频,发放科普读物,设置减灾防灾专栏和地质灾害安全提示牌,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受威胁区的人员开展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