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陈明亮)“这个山谷背阳,土壤环境潮湿、土质疏松透气,上有大树遮阴,非常适合兰花生长。”前不久,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法院、林业部门、森林公安等联合开展“给兰花安个家”活动。在相关人员的监督见证和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被张某售卖的30余株蕙兰在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安下新家”。
2024年3月,张某通过抖音平台对山林里的野生兰草进行直播售卖时被查获。经鉴定,张某采挖销售的兰草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
蕙兰在中国久负盛名,有花中君子的美誉。2021年,蕙兰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野生蕙兰生于海拔700米—3000米的湿润但排水良好的透光处,十分珍贵。
如何妥善安置这批被非法采挖的蕙兰,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郧阳区检察院在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会同林业部门商议,根据兰花生长的特性,决定通过异地移植的方式,在沧浪山国家森林公园对该批查获的蕙兰异地种植并予以集中养护。区检察院、区法院邀请当地群众、“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见证兰花异地种植保护活动,对采挖兰花的违法行为进行警示并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介绍,在得知其采挖的兰花具有重要的生态保护价值后,张某积极配合移种兰花,弥补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