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龙艳华)上班路上被路边施工的沙堆撞倒,算不算工伤?“这是上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发生事故路段没有监控且是单边事故,不能确定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近日,来凤县法院启动行政争议案件五级化解,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认定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
2023年11月8日下午,彭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行至工作地点外的路段,因天黑视线不好,撞在路边堆放的沙堆上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左肱骨近端骨折。
经彭某某申请,向某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因其发生事故路段没有监控,来凤县公安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未明确是否为非本人主要责任,某局给予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彭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予以工伤认定。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非本人主要责任’上,都有各自的道理。”行政庭负责人刘仲对案件进行研判。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来凤县法院启动行政争议案件五级化解。刘仲通知彭某某和某局相关人员到场,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案件事实、深入释法明理、厘清利害关系。最终,在法院主持下,某局对彭某某的工伤给予认定。
五级化解机制是来凤县法院为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而出台的一项举措,搭建一个柔性对话平台,强调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