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7日

蕲春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

监督规范探店视频发布行为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丁建褀)12月2日,蕲春检察院检察官查看短视频平台,发现平台上30天以内发布的“探店”视频均已在主页显著位置上展示“广告”字样;对于30天前发布的“探店”视频,也全部在“探店”视频文案末尾标注“本视频为广告”字样。

今年9月,蕲春县检察院通过短视频平台发现,该县部分“探店”视频博主以“素人体验”形式发布短视频,分享并评价辖区范围内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视频页面还添加各种购物链接,但未明确标明“广告”字样,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从而产生错误的消费判断。点开“探店”视频中购物链接,购买用户评价中有多种负面评价,表明视频发布者的推荐并不完全客观真实。

为加强对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监管,9月10日,蕲春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督促其依法履职整治上述行为。

磋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表示,“探店”本质是发现身边高品质的吃住游购娱活动,分享真实感受,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参考。部分视频从最初的兴趣分享发展到如今的互联网营销,由“种草”变成“挖坑”,不利于商家长久发展。

该行政机关立即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调查处置相结合方式,对该县所有“探店”视频所涉商家进行摸排,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同时对相关互联网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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