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周矶办事处周矶初级中学九年级 关诗亮 指导老师 肖翠
小时候,妈妈对我说,我名字里的“诗”字,是希望我能够成长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翩翩君子。那时候的我听了,只会咧开嘴露出我的虎牙。长大后,阅读了一些书籍,我才知道这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别人抢不走:第一是藏在心中的梦,第二是读进大脑里的书。
在我们家,最漂亮的一个房间便是书屋。清晨,柔和的阳光透过宽大的玻璃窗照在书架上,像是撒上了一层金色的粉末,令人着迷。我记事以来,许多个黄昏,我们一家人都沉醉在这里,手里捧着自己的书籍,分别走进不同的世界,与作者进行心灵的交流。
但不是所有的阅读都能在一个如此理想的地方进行。如果条件不允许,我们会给自己创造一个流动的书屋。
我和妈妈有一个共同的习惯:只要是出门,不管是去哪儿,至少带一本书在身边,一有机会就拿出来读。妈妈车里总会有一两本可供细看的旧书,我记得一本《萧乾忆事》是她副驾驶座上的常客,最近放的是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要是没来得及带新书,品品旧书也是极好的。
如果是出远门,我们的旅行箱里也都会有一块空位是留着放书的。最近,还没识几个字的弟弟也开始夹一本拼音绘本出门。有些零零散散可利用的时间,我们就一人抱一本书看。由于时间零碎而环境不稳定,久而久之,我锻炼出了只要沉入书里,无论周遭多吵都能旁若无人地阅读的能力。如果幸运地遇到一个安静的环境,我便更加悠然自若,神游天际。
有了这样的好习惯,我在小姨婚宴期间看完了胡云翼先生选注的《宋词选》,暑假陪爷爷奶奶消夏啃完了《史记》《官场现形记》等文言原版,又在各种喧闹的饭局中看完了郁秀的《花季雨季》和郑丰喜的《汪洋中的一条船》。
不得不说,好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读书提升了我的文字功底,我也喜欢上了创作。幸运的我在小学时就获得了各种作文比赛奖项;五年级时,我还体验了自创小说的快乐而坚持至今。
因为总抓紧一切时间看书,我清楚地记住了喜欢的文学片段或行文风格,写作时总能灵活地运用。比如在起承转合之间加入一些意味深长的修辞手法,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有文学色彩,也能在仓促的考场作文中弥补文字的单薄。最近一次在中小学作文大赛中,我模仿了让我特别着迷的曹雪芹的外貌描写的特点;个人非常得意的写景散文《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中的环境描写,又融合了让我无法忘却的叶倾城的风格……
常常利用零碎空闲时间在喧嚣的环境中看书,还能很好地锻炼专注力、记忆力。比如妈妈利用上班和带两个孩子的业余时间阅读,就成了单位不可或缺的笔杆子,引经据典,信手拈来;而我从小背书就没愁过,课本上要记背的文章词句基本读两三遍就能够搞定。
利用零碎时间阅读,也锻炼了我的辩证性思维。从小我就习惯参与爸爸妈妈的谈话,从《古文观止》畅聊到儒勒·凡尔纳,一起笑《巴比特》中的描写多么辛辣可笑,又一起总结某位至今尚名不见经传的作家的文字如何直击心灵,这对我现在写影评、写读后感都非常有帮助。
读书是一种生活,更是一种习惯。任何意义上的成功都是一件植根于岁月的长久之事,绝非偶然或走运。如果说需要积累的成功是“塔”,其必备要素是“沙”,那么好习惯就可以帮助岁月把“塔”更快更稳地搭建起来。
对于我这个乡村里的少年来说,梦想就是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更好的自己。那么我更应该给自己创造一个精神的书屋,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博学广才,在阅读中获取知识,启智增慧,这样才能无愧于这个伟大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