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19日

罗田法院三里畈法庭化解抚养费纠纷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汪瑾迪、石磊)“谢谢法官叔叔,妈妈打过来的抚养费我已经收到了,奶奶带我来撤诉。”随着汪小某的感谢声,罗田县人民法院三里畈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

2010年,汪某与杨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汪小某由父亲抚养,母亲杨某每年支付35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但十余年间,杨某拖欠抚养费达4万余元,长期失联。无奈之下,汪小某通过法律维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开启“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一方面,迅速通过社区和亲属调查情况;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杨某调解。调解中,法官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向杨某阐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列举怠于履行的法律后果,还从亲情角度唤起其对孩子的关爱。

经劝解,杨某认识到错误,当场支付4万元拖欠抚养费,并承诺加强对汪小某的关爱陪伴。汪小某也理解妈妈的难处。

罗田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案的圆满解决,展现人民法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情理法交融化解家事纠纷,让法治温暖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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