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全媒记者 吕博林 通讯员 闫映帆 纪鑫
“现在开庭!”前不久,浠水县人民法院洗马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村民家中,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在农家展开。
村民范大爷在参与村道维护时意外受伤,因赔偿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纠纷。考虑到范大爷伤后行动不便,且案件具有典型性,洗马人民法庭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审判团队携带国徽、设备,在农家搭建简易法庭,原被告双方及部分村民参与庭审。
庭审中,双方对事实无争议,但在责任比例认定上分歧较大。村委会提出范大爷受伤后自行拖延治疗,范大爷则主张村委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采取 “背对背调解+面对面协商”模式,一方面向村委会释明安全保障义务,另一方面引导范大爷理性维权。经过3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村委会赔偿范大爷5.2万元,范大爷放弃其他诉求。法官现场制作调解文书,通过移动设备完成签字确认,实现纠纷“一站式”化解。
“在家门口就把纠纷解决了,法院真是帮了大忙。” 范大爷感慨。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便利,更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基层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