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董云舒、通讯员李伟、胡友明)今年,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积极转变监管思路,从刚性监管向精准服务转型。近日,该支队依法对某化工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襄阳市应急管理系统首例适用“无主观过错不予处罚”条款的案例,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
2024年底,安全生产考核组检查发现,某化工企业“有毒气体使用车间未在屋顶设置报警器”。2025年1月,襄阳市应急管理执法支队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到车间勘查发现,该半敞开式厂房通风良好,且企业已在泄漏点附近规范安装3处低位报警器,专业机构也证实屋顶并非强制安装区域。
调查期间,企业积极配合整改,次日便在屋顶加装2处报警器,并开展全厂隐患排查与安全培训。执法支队了解到,该企业是国家级“小巨人”和省级“金种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配备8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年安全投入超千万元,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常态化。案件主办人员表示,企业无主观故意,整改迅速且未造成危害,符合免罚条件。最终,执法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实“包容审慎”原则,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也表示,“免罚单”比罚款更具警示作用,执法支队的指导让企业既纠正了认识误区,又感受到法治温度。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士认为,此次免罚得益于襄阳市应急执法系统建立的“专家论证+企业自辩”双重核查机制,避免“一刀切”执法。该人士表示,支队将深化“服务型执法”模式,持续以法治力量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