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通讯员陈鹏、于诗祺、韦哲)恩施检察机关近期破获一起新型种业诈骗案,成功破解“零口供”困局,追缴赃款45.54万元。涉案公司因销售假冒玉米种子,法定代表人李某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公司亦被处罚金30万元。
该案源于2022年8月,恩施州农业农村局检测发现:某公司销售的“东单 1806”玉米种子系未经备案的假冒产品,随即移交公检机关。检警会商确认,该公司销售金额达45.54万元,但因生产损失难以认定,州检察院引导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
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全程“零口供”,检察机关联合种业专家介入调查,锁定全链条证据:2021年11月至12月间,该公司将自行研发的未命名、未检疫玉米种子,冒用正规企业信息包装,销往恩施州3家公司,涉案种子超6万斤,覆盖8县市40余乡镇。
关键证据固定后,检察官通过证据开示促使李某认罪。为挽回损失,检察机关协调变更强制措施,督促企业全额退赃。审查确认,尽管假种子未造成绝收,但已符合“伪劣产品”法定情形。
目前,当地已开展专项整顿,检查门店210余家,整改问题59起,查处违法案件4起。检方联合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行政处罚+刑事打击+行业治理”组合拳,构筑假种子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