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杨子萱)近日,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传来消息,浠水县人民法院“推行阳光执行”项目成功入选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这是该院第五次跻身省级改革试点行列。
据了解,传统执行模式中,当事人常因信息不透明对执行公正性产生质疑,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时有发生。对此,浠水法院始终将执行公开作为改革主线,通过周四信访接待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方式公开执行信息。2025年,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透明度,该院主动申报“推行阳光执行”改革事项,推动执行公开与规范化建设向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拓展。
此次改革以“五五模式”为核心推进:“五能”公开实现案件节点、进展、法官联络方式等多样化公开;“五维穿透”覆盖执行事务服务、民生案件化解等全流程;“五方监督”构建起内部评查、代表委员跟案、检法协作等监督体系;“五网赋能”深化网络查控、智慧执行App等技术应用;“五制并行”则通过执前告知、统一标准等制度规范执行流程。
此前,浠水法院已有“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胜诉即退费”等4项举措入选省级试点,此次“阳光执行”项目入选,将进一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