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彭翠楠 通讯员陈丽、曾甜甜)“检察官,军训结束了,我和同学们相处得很好。”日前,阳新县检察院未检办公室接到一个特殊的报喜电话。电话那头,刚步入大学校园的小树(化名)言语中充满自信。
两年前,这名少年却因卷入聚众斗殴事件面临法律审查。2023年1月,读高一的小树因“兄弟义气”参与持械聚众斗殴,致人轻微伤。案件于2024年2月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细致审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小树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轻情节,符合附条件不起诉规定。2024年7月29日,该院依法对小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12个月监督考察期。
为防止“一放了之”,未检团队为他量身定制帮教方案,融合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学业督促和家庭关系修复等多重措施。专业心理咨询师帮助他管理情绪,社工老师引导他辨析江湖义气与法律底线,检察官定期谈心关注其成长。
在考验期内,小树深刻反思、积极改过。2025年7月28日,考验期满,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令人欣喜的是,在2025年高考中,小树以587分的优异成绩被一所一本大学录取。
据悉,阳新县检察院已成功帮助19名涉罪未成年人圆梦大学。“我们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法治之光点亮迷途少年的归航之路。”该院未检办负责人陈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