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梁军)“谢谢法官,我在这儿吃住舒心,闺女们常来看我,日子过得踏实。”10月29日,枣阳市七方镇益家人养老院里,年近八旬的张老太握着回访法官的手,连连致谢。
据悉,张老太与丈夫育有三女,丈夫去世多年后,她左眼失明,无经济来源且生活不能自理。本该互为依靠的长女、次女却对母亲心存怨恨,三姐妹在赡养问题上分歧不断,老人的晚年生活没了着落,无奈之下将三女诉至枣阳市人民法院七方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阅卷后迅速联系双方,发现长女、次女起初态度冷漠,明确拒绝赡养。为化解矛盾,法官详细核查三被告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精准把握老人诉求。调解中,法官结合典型案例释法析理,唤醒子女赡养义务意识;同时联动当事人信任的亲友、单位领导协助疏导,邀请镇妇联、信访办及驻庭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多方位打开子女心结。
经过不懈努力,三姐妹最终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张老太入住养老院,赡养费用由三人共同承担。一周后,赡养费如期汇入法院监管账户,老人顺利入住养老院。
“赡养案件不能一调了之、一判了之。”七方法庭庭长张家政表示,案后回访既是了解老人生活状态,也是督促子女履行义务。看到张老太在养老院生活舒心,法官们也放下了心。如今,这场赡养纠纷圆满化解,司法温情为老人撑起了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