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从2025年开始,在已批准创建200个示范县基础上,再遴选300个涉农县(市、区)开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30年累计创建认定涉农县(市、区)不超过500个,分配给我省的创建名额为5个。
示范县实行先创建后认定、分年度推进。重点有五方面创建任务:一是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包括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创新产业融合模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二是稳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包括优化乡村规划布局、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均等、探索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方式等。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健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创新推广乡村治理方式、建设文明乡风等。四是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包括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稳定农村生态系统等。五是持续深化农村科技和改革创新,包括强化乡村科技赋能、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