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肖欣 通讯员黄艳丽、龚良杰)“我们家给退了139元水费,真是把好事办到了我们心坎上。”近日,面对南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低保户柳阿姨欣喜不已。
低保户依法享受水费减免,是国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南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收费专项整治中发现,部分城市低保户存在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水费优惠的情况。县纪委监委迅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组建专项工作组,建立低保数据与用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供水企业优化服务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实行“主动识别、免申即享”。
针对历史遗留的多缴水费问题,工作组启动“靶向清退”行动。纪检监察干部与工作人员一道,对照1000余户低保户名单,逐户逐项比对用水记录、低保起止时间等关键信息。经过十余天的细致排查,精准锁定290余户未足额享受优惠的低保户,督促供水公司建立“一户一策”清退台账,明确退款时限和责任人。
为确保惠民资金精准到账,纪检监察干部全程跟踪监督,通过电话回访、入户核实等方式逐笔核对退款情况。截至目前,已督促供水单位累计退还多收水费1.3万余元,所有款项均已足额发放。
针对此次发现的水费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南漳县纪委监委约谈供水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推动建立“三项机制”:政策宣传“滴灌”机制,通过社区公示栏、网格员入户、短信提醒等方式,定向推送低保户优惠政策;建立数据动态核验机制,每月由民政部门向供水企业推送低保户增减变动信息,确保优惠对象精准识别;群众反馈快速响应机制,设立专人受理水费优惠相关投诉,并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答复。
“我们将持续紧盯民生痛点,以精准监督推动政策红利‘滴灌’到户。”南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