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 通讯员徐威、范冬阳)近日,浠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巴河福利院召开听证会,依法对92岁老人林某某祭祖失火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经检察机关调解,老人与受害村民达成赔偿和解,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经查,2024年3月30日,林某某在巴河镇后山祭祖焚纸后,未彻底检查余烬便离开,山风引燃荒草致山林火灾,造成10.7528公顷土地受损,其中村民卢某某6.7327公顷经济林被毁。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失火罪立案,卢某某提出赔偿,但林某某每月仅靠380元低保生活,无力赔付。
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简单起诉既可能使其羁押度晚年,也无法弥补受害村民损失,遂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办案人员五次冒酷暑往返福利院、受害村民家及村委会调解。
调解中,检察官向卢某某出示老人低保证明说明其赔付能力有限,同时通过视频让林某某认清行为后果。经耐心沟通和“背靠背”协商,双方达成和解:林某某女儿代为赔偿6000元,卢某某出具谅解书。
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听证会选址巴河福利院。7名由人大代表、林业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听证员,全面了解案情及调解情况后,一致同意对林某某相对不起诉。
“检察机关未就案办案,既让老人认错免刑责,又帮受害村民获赔偿。”听证员、村支书周呈友表示,该案既化解基层矛盾,更彰显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