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郑亚杰)近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委托合同纠纷,经法官调解,被告汪某当庭退还七旬老人耿某剩余法律服务费,这起因网络虚假法律服务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也为群众敲响维权防骗警钟。
据悉,甘肃七旬老人耿某因他人拖欠借款,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其在网络搜索法律服务时,被一家微信头像标注法院法徽的咨询公司吸引,该公司工作人员承诺无需诉讼即可帮其实现债权。耿某先后三次向该公司支付手续费、服务费共计5000元,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
然而,交费后该公司始终对案件推进含糊其词,承诺的诉讼立案、保全等事宜均未落地。耿某察觉受骗后提出解除合同,该公司仅退还1740元,剩余3260元迟迟不还。无奈之下,耿某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耿某的维权困境,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处理。面对汪某以公司已注销、已履行部分服务为由拒绝退款的辩解,法官释法明理,明确公司注销后仍需承担存续期间债务,且其未兑现核心服务承诺,存在履约不到位情形。
经法官多次调解,汪某最终同意退还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法官提醒,网络“假律师”常以“包赢官司”“百分百追回欠款”为噱头诱导付费,群众寻求法律服务时,需选择正规备案机构,核实资质,摒弃“花钱包赢”误区,留存相关证据,避免遭遇“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