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通讯员华姣)近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高龄老人娱乐引发的轻伤害案件,通过上门释法说理、促成刑事和解,经公开听证一致同意,拟对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温情司法妥善化解邻里矛盾。
2026年1月,八旬老人王某甲与七旬老人王某乙休闲打麻将时,因“炸胡”发生口角。双方拉扯争执中,王某乙不慎将王某甲推倒,致其左股骨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王某乙主动投案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该案系邻里琐事引发的偶发案件,不属于恶性犯罪。双方均为高龄老人,王某乙系初犯,案发后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刑事和解条件。
为最大限度修复邻里关系,5月29日,检察官上门开展面对面调解,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后果,安抚被害人情绪,积极协调赔偿事宜。
经耐心调解,王某乙深刻认识到自身冲动犯错,对一时争执引发意外深感后悔,当场向被害人诚恳道歉,最终取得对方谅解,双方顺利达成刑事和解。
检察机关综合其自首、初犯、高龄、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拟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6月18日,该案公开听证会召开,听证员一致同意该处理意见,实现了法理与情理兼顾,高效化解基层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