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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0日

我省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全年完成农服面积不少于558万亩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徐思弘)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北省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26年全省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558万亩。

项目支持方向突出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各类服务主体推广应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

《方案》要求各项目县(市、区)主要围绕粮食作物生产和油料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并需对县域内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数量下限、规模经营主体补助上限等作出规定,防止政策“垒大户”。

项目补助作物涵盖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甘薯等粮食作物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平原地区水稻重点支持开沟、集中育秧、机械插秧、一喷多促、烘干等环节。丘陵山区项目仍以支持耕、种、防、收等农机作业服务为主,同时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为撂荒地复耕复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补助标准上,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比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中享受补助的环节,不能在其他项目里重复享受补助。

《方案》要求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项目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鼓励跨区域开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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